
3月19日,相关媒体报道发生在沈阳市铁西区的交通事故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二人受伤,多辆轿车以及非机动车受损,可是事发原因到底是什么?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报复社会故意为之?根据警方通报再结合其他官方媒体报道的信息,我分析如下:
- 第一,事发时间在早上6时许,这个时间一般酒驾的很少,当然也有一些年轻人在酒吧聚众饮酒致凌晨的情况,实际生活中这种案例也有,但是不多。
- 第二,肇事驾驶员是一名26岁的小伙子,应该是98年左右出生的,由现场撞击的惨烈程度来看,当时车速肯定很快,而且事发路段两侧就是居民区,应该是一条很窄的路。
这样的道路以如此车速行驶本来就有疑点,就算是早上六点左右路上没有多少车辆和行人,在这种道路行车也快不起来,可是有现场惨烈程度和事故后果来看,当时车速肯定非常快,是因为无证驾驶不会开车?还是酒驾或毒驾导致行为不受控制?我们再来看看另一张现场图片。
第三,网友爆料肇事奥迪车内有多个气罐,疑似是笑气(一氧化二氮)气罐。
网友爆料图片来看,肇事车副驾驶有一个气罐,后排还有两个气罐,而这种气罐确实与现实中的“笑气”气罐高度相似。我通过微信询问了公安系统的同学,他说他上眼一看就知道那是笑气气罐,他有几个理由:
一,气罐外形与他们查处的笑气气罐一模一样,只是大小上有所差别。
二,考虑到到开车的是98后小青年,开着奥迪车,而且凌晨六点就出现在马路上,肯定是一些“社会小哥”租的车约“气友”一起寻欢作乐。
三,吸食笑气后会导致吸食者注意力涣散,精神高度兴奋,行为不受控制,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迷失,事后回忆不起自己做过什么。这或许就是在如此狭窄道路上车速能如此飞快的原因。
- 虽然笑气危害如此之大,但是目前对吸食笑气的执法上却依然存在“盲区”。
虽然笑气未被列入毒品目录,在2015年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是在实际执法中却没有任何一种方式能够检测出吸食者是否吸食了笑气,通常只能通过口供来认定,如果吸食者拒不承认,只能以非法储存、持有危险物品来处以行政处罚:拘留或罚款。
既然笑气不属于毒品,所以就算该事故驾驶员承认自己吸食了笑气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引发交通事故,也无法从法律角度对其吸食笑气后驾车的行为进行处罚,因为无法可依。现行法律中只有酒驾、毒驾的处罚规定,而对使用危险物品后驾车的规定目前还是空白。
- 虽然吸食笑气驾车并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必然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二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从目前情况来看驾驶人应该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就意味着不论嫌疑人是否赔偿多少钱,是否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想被判处缓刑应该是没有希望了。
- 如果查实驾驶人有酒驾或毒驾或吸食笑气等行为,且事故发生后其行为依然不受控制,放任事故后果加重,很有可能会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提起公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故意类犯罪,一个是过失类犯罪。
其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最高七年,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参照河南玛莎拉蒂女司机驾驶玛莎拉蒂醉驾发生事故后逃逸造成2死4伤,最终被当地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而且这还是赔偿了受害人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
所以说这起交通事故如果查实了驾驶人是因吸食笑气导致自己行为不受控制而且放任事故后果加重,很有可能最后也跟河南玛莎拉蒂女司机一个后果:赔好了无期徒刑,没钱赔就死刑或者最低也是死缓!
对于这起案件,大家怎么看?是犯交通肇事罪来判决最高七年有期徒刑?还是以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甚至死刑?欢迎评论区留言。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